碧桂园高管因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遭上交所通报批评及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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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杨惠妍、执行董事兼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吴必军近日收到上交所通知。因公司未按照上交所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对碧桂园、上述三名高管及其他点名个人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据此,上交所对碧桂园、杨惠妍、莫斌、吴碧君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与此同时,上交所、深交所分别作出对碧桂园地产及其董事长杨惠妍等个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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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明确说明“自律措施”是什么,但业内人士大概知道它们是什么以及将会是什么。这很可能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为不久的将来如何处理超大型民营企业破产、债务问题、甚至社会影响问题提供参考。

从根本上来说,碧桂园的大部分问题都只是运营问题。碧桂园绝对不是恒大2.0。该公司至少在一般情况下是依法经营的。庞氏骗局和恒大的本质有本质区别。

从行业的角度来看,我们只能归咎于杨先生的错误商业决策。他以为可以减轻债务压力,就“主动”给自己惹麻烦。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于是发生了一系列后续事件。问题。我不会详细讨论这一点。如果碧桂园没有出现明显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高管受到监督,那么管理者处理问题的方式显然不是公司的事,而是公司要解决的问题。相反,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需要承担潜在的无限责任。

公司未来会破产吗?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足以填补缺口?这些已经不再重要,答案甚至可能已经很明确了。目前的问题是涉及金额太大,地方财力无法用于股份制改造;涉及的人太多,管理者无法完全安抚他们。所以“关键人”必须出来,把“屁股”擦干净。怎么擦呢?

一方面,推卸责任是不被允许的。企业不能就这样关停。必须处理员工关系和投资者关系;保障性住房交付工作也要扎实推进;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必须推进……

二是公司没钱了,主要责任人自​​己想办法处理。如果债务延期不被批准,如果新的融资不被批准,那么你就得看看你的公司是否可以从你的家人那里“融资”......

所以碧桂园这次带头,明确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那么其他已经实施的类似案件就会有更充分的依据,可以合法地更名和处理。至于这种做法会如何影响社会的法治化、投资者信心、创业心态等?或者说影响有多大?至少需要2、3年的时间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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