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布的减债政策能起到什么效果?地方隐性债务问题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解决?权威部门在发布会上一一回应。
同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置换现有隐性债务。
发布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徐洪才介绍,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决议批准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制置换现有隐性债务的议案。该法案已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尽快按程序下达地区配额。地方政府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财政部长兰福安表示,目前一些地方隐性债务数额较大,利息负担较重。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如此大规模的更换措施,可谓一石二鸟。
一方面解决了地方政府的“燃眉之急”,缓解了地方政府化解流动性债务的压力,减少了利息支出。
“这次置换,近三年集中安排了8.4万亿元,大幅压缩了地方政府近年来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规模,让地方政府卸了包袱,轻松出行。”由于法定债务利率远低于隐性债务,债务利率置换将大幅节省地方利息支出,我们预计五年内累计节省6000亿元左右。兰佛安说道。
另一方面,帮助地方政府畅通资金链,增强发展动力。
兰佛安介绍,通过实施置换政策,原本用于化解债务的资源将腾出来用于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原本面临减债压力的政策空间将得到释放,以更大力度支持投资和消费。 、技术创新等;腾出原本用于化解债务和风险的时间和精力,更多地投入到谋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同时,还可以提高金融资产质量,增强授信能力,惠及实体经济。
“总体来看,我们推出的是全面、全面、有针对性的减债一揽子计划,具有直接而有力的效果。”蓝佛安表示,通过协调政策努力,2028年之前,地方政府要消化掉需要解决的隐性问题。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解债务压力大幅减轻。
在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的同时,要坚决遏制新的隐性债务。
兰佛安表示,财政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姿态,共同发现、查处、查处新增隐性债务,追究责任。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更全面的监管标准、更强的预算约束、更严格的监管问责。同时,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债务体系。
“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徐洪才表示,党中央对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报告制度作出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各级政府每年定期向同级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情况并明确了报告要点以及全国人大审议程序和优先事项。今年9月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务院全面汇报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作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已依法报国务院研究处理;截至目前,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报告。
“下一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特别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此外,还将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债务监测与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徐宏才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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