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外贸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外贸货物可以通过海运、陆运、空运、邮递等方式运输。
外贸保险种类
1.海上运输保险
根据《海洋货物保险条款》,海上货物保险的基本险种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那么,如何区分这三种基本险种呢?
1.平安保险
1.因自然灾害(海啸、地震、洪水等)造成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部损失。
全损和推定全损
全损:指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全部损失。全损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全部灭失,或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状和用途,或不再为被保险人所有。
(2)推定全损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后,实际全损是不可避免的,恢复、修复及将受损货物运至原目的地所需的费用将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价值。
2.因意外事件(爆炸、搁浅、沉没等)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关于部分损失
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再保险业务中,部分损失按造成损失的原因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
指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在同一航程中遇到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而故意采取的措施,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
按照管理层的说法,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受益人,即船舶、货物和运费,按照最终挽救的价值比例进行分担(共同海损分担)。
(2)单独海损( )
指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即被保险货物因海上风险而受损后,损失尚未达到全损的程度,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主要区别是:
①单独海损,是指不包括人为因素,直接由于海上风险(又称海上事故,指海上运输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事故)引起的货物的损失;共同海损,是指由于人为的故意措施造成的损失;
②因单独海损造成的损失,由受害方承担;因共同海损造成的损失,由受害方按照获救财产的价值比例分担。
3.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焚烧,以及在此之前和之后由于恶劣天气、雷击、海啸等海上自然灾害而导致货物部分损失的。
(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4. 装卸或转运过程中,一件或多件货物落入海中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装卸过程中货物落入海中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为抢救、防止或者减少承保风险范围内的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不得超过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抢救货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6.运输工具遭遇船舶沉没后,在避难港卸货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或者避难港卸货、仓储、运输货物的特殊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合同中有“双方责任”条款,规定换船方的损失由货主承担,保险方可以赔偿。(如果真的发生事故,相关部门会出具类似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
(二)水损及一切险
其实,两家公司都包含了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因此,我们可以用这样的方法来记住它们的承保范围:
WPA 保额 = FPA 保额 + 部分损失(由自然灾害造成)
一切险保额=水渍险保额+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由一般外来风险造成)
一般外部风险:雨水、短少(又称短重)、盗窃、污染、渗漏、破损、受潮、受热、异味、生锈及钩损……
特殊外部风险:战争、罢工、未送达、拒收……
2. 陆路运输保险
承保保险公司对主要通过火车或卡车运输的货物在陆路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事故而遭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陆路运输(火车、卡车运输)货物保险分为:
1、陆路运输保险:
责任范围为: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遇风暴、雷击、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运输工具遭受撞击、倾覆、脱轨等。如有转运过程,保险日期以货物抵达最终卸货站后60天为限,包括转运车辆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运输工具遭遇隧道塌方、悬崖坍塌、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直至货物运至保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为止。
2、陆路综合运输保险:
包括正常的陆上运输及相关的水上驳船,责任范围为:除陆上运输保险的责任外,还包括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盗窃、渗漏、碰撞、破碎、钩损、雨水、锈蚀、受潮、受热、霉变、串味、沾染等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航空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此险将按照保险单的条款负责赔偿。索赔时限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地点卸离飞机时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1.航空运输保险责任: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雷击、火灾、爆炸等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因恶劣天气或其他航空器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碰撞、倾覆、坠毁或失踪等原因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
被保险人对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的货物采取措施进行抢救,防止或者减少货物损失,应当支付合理费用,但其费用不得超过获救货物的保险金额。
2、航空运输一切险:
本保险除承保上述航空运输保险责任外,还承保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注意:
本保险不承保下列损失:
1.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
2.因托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3.保险责任开始前,因被保险货物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缺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由于自然磨损、固有缺陷、特性、市场价格下降、运输延误等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5. 本公司航空货物战争保险条款及货物及罢工保险条款所订明的责任范围及除外责任。
4. 包裹运输保险
包裹运输保险是指承保包裹在海上、陆上或空运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界原因造成包裹内物品损失的保险。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包裹保险条款》的规定,包裹运输的保险种类为包裹保险和包裹一切险,还可加投战争险、罢工险等特别附加险。
1.包裹保险: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包裹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恶劣天气、雷击、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运输工具受困、触礁、沉没、碰撞、倾覆、脱轨、坠落、失踪,或发生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另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被保险包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为抢救、防止或减少遇险货物的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其金额不得超过获救货物的保险金额。
2. 包裹一切险:
保险公司除对邮包承担有限责任外,还对被保险邮包在运输过程中因外界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如何选择保险
商品种类
常见危害
风险选择
谷物
散射、水分蒸发-不足量
积水、湿度过高 – 发霉
温度、通风不良-发烧
一切险;
或水损险(WA)+短期风险()
+出汗和发烧保险
油脂
粘连、装卸消除-短缺
容器损坏-泄漏
污染 WA+ + 泄漏保险()
+ 混合和污染(&)
食品
包装破损 - 物品损坏
包装生锈-降级
即食食品 - 被盗
一切险或平安险+
盗窃及未送达保险 (TPND) + 包装损坏保险
( 的 )
咖啡豆
可可豆
吸湿、发霉、难过滤
WA +汗水和+
淡水雨损 (FWRD)
原糖
溶解量少、吸湿、被盗、
可能会爆炸,并受到油污等污染。
一切险
冷冻食品
解冻 - 腐烂
冷藏货物条款(协会条款细分
条款分冷冻食品、冷冻肉类两种)
活畜、活禽、活鱼
死
牲畜及家禽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
葡萄酒、饮料
破损、被盗
一切险或平安险+提货不着险+
碰撞及破损保险
玻璃、陶瓷制品、家电、工艺品、仪器仪表
破损、被盗
平安险+提货不着火+碰撞&
杂货店
湿的,被盗的
WA+FWRD+FPND
原棉
潮湿、吸湿、污渍、火灾
一切险往往承保原产地损失险(C/D:),指货物装船时从外观上无法发现,在内陆运输过程中因雨水、污染等造成的损坏
毛绒,纺织纤维
遇水变色、发霉
一切险或 WA + &
麻
受湿气和热影响-变质和自燃
WA/FPA + 汗水和
鱼粉、豆饼
潮湿、受热、自燃
WA/FPA + 汗水 + 自燃保险(自付)
皮革
由于潮湿或高温导致的损坏,清洁污染的成本
高价可能被盗
WA/FPA +TPND +汗水 & + &
盐渍肠衣、动物皮
桶漏水——内容物损坏
焦平面加
石油、液体化工产品
附着、爆炸、污染
散装石油条款或 FPA++
散装矿石
散短
焦平面加
袋装水泥和其他粉状化学品
浸水、结块、包装和破裂
WA+ 的 + FWRD
建材、机械
破碎的
FPA + 冲突 &
木材、车辆
海浪把它们冲下船,或者把它们扔掉
FPA + 木材条款成为甲板保险(甲板上)
对于纸桨,提供一切险保险
旧成套设备
原残渣复合物
保险公司仅同意承保 WA/FPA +
冲突 &
全新成套设备
存在破损、生锈、丢失等风险,且价格较高
一切险或水损险/平安险+碰撞险
此外,还有许多特殊条款,如: ①机械修理专用条款(空运保险);
② 机械修理专用条款(含进口税);
③ 装货前、卸货后条款;
④ 删除检验条款;
⑤ 拆包延长(隐藏损坏)条款等。
天然橡胶
潮湿、变质、沾污、挤压
该研究所的天然橡胶条款涵盖任何
湿气损害的原因
原煤
自燃
该协会的煤炭条款涵盖火灾、爆炸或
即使是由货物的本质缺陷引起的热量,
这比添加 HSSC 对被保险人更有利。
但保险期限仅限于海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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