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下调“金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正确。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2月1日,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意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低于当前转股价格连续交易日。 价格的80%触发“晋能转债”转股价格下调条款。
2、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下调“晋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下调“晋能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 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若再次触发“晋能转债”下调条款,不会提出降级修正计划的建议。 下一个触发转股价格调整条件的期间将从上述期间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8月2日)重新开始。 若“晋能转债”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则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晋能转债”向下修正的权利。
1、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情况
1、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 (证监许可[2019]930号),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债券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87,735.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6,312,264.14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18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出具。
《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号)。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交所自律决定[2019]242号批准,公司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晋能”可转换债券”。 债券代码“”。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晋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期自发行完成之日起届满。 自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4月20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5年10月13日)止。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司发行的“晋能转债”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即,自2020年4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初始转股价格为11.55元/股。 公司于2019年12月实施2019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晋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40元/股。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关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 2020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手续,晋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78元/股,具体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披露的《关于“晋能转债”》 2020年11月14日,《关于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 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晋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43元/股。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披露的《关于“晋能转债”《关于调整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2022年7月,晋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0.08元/股,具体参见公司2022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晋能转债”转股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晋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96 元/股。具体请参见“关于” 《晋能转债》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晋能转债”转股价格下调的条款
根据招股说明书相关规定:
(一)更正权限及更正范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提议权 向下修改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转股价格调整的,按照转股价格调整日前一交易日计算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根据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改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 纠正程序
若公司决定下调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公告调整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限(如有必要)及其他相关信息。 自股权登记日(即转股价格修改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改后的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修改日在转股申请日当日或者其后、转股股票登记日之前的,转股申请按照修改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3、转股价格不下调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2月1日,公司股票已触发“晋能转债”转股价格下调条款。
鉴于“晋能转债”距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等因素影响出现较大波动,未能正确反映“晋能转债”的内在价值。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和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内在价值的信心,以保障利益经全体投资者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改“金能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 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8月1日),若再次触发“晋能转债”下调条款,不会提出降级修正计划的建议。 自2024年8月2日起,若再次触发“晋能转债”转股价格下调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晋能转债”转股价格下调价格。 有权修改。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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